隐私政策- 欧盟679/2016号法规第13条

Gianni Versace S.r.l. 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数据处理者,向贵公司及公司员工(以下简称利益相关方”)通报,根据欧盟2016/679号关于个人数据保护的法规(以下简称法规”)及国家法规,包括监管机构(个人数据保护监管机构)适用的各项规定,在与Gianni Versace S.r.l.责任有限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与其之间进行洽谈时,您向Gianni Versace S.r.l. 责任有限公司提供的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将遵守现行法律及合同规定,并依照以下所示方式进行处理。

定义

个人数据的处理”是指使用或未用自动化流程的辅助下进行的,应用于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的任何操作或一组操作,包括收集、记录、组织、结构化、存储、调整或修改、提取、查询、使用、通过传输予以通报以及传播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比较、互连、限制、删除或销毁。

 

“个人数据”是指任何与已经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或个体公司相关的信息(在本例中的“利益相关方”是指供应商或顾问及其员工),甚至是间接参考其他任何信息而获得的,包括个人身份号码、在线识别符等。

 

数据处理者”是指单独或与他人共同确定个人数据处理的目的和方式的自然人或法人、公共机构、服务机构或其他机构(在本例中指的是公司)。

1. 数据处理者

数据处理者”是位于意大利米兰Piazza Einaudi 4号(邮编20124)的Gianni Versace S.r.l.责任有限公司,由其临时法定代表人担任。

2. . 数据保护责任者

根据法规第37条的规定,数据处理者已经指定了数据保护负责者,通常称为数据保护官(以下简称“DPO”),可以通过以下地址与其联系:DPO@versace.it。   

3数据处理目的

公司对与其存在合同前和合同期间的关系中利益相关方提供的个人数据的处理基于以下目的:

  •             履行与公司现有的谈判和合同前关系;
  •             确定供应商/顾问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和条件,执行该合同并履行由此产生的合同义务,以便管理所需求的合同服务、对所提供的服务开具发票以及执行行政和会计业务;
  •             履行法律、法规或欧盟法规规定的义务,以及在司法程序中行使公司的权利。
4. 信息提供的性质

对于上述目的,提供数据是强制性的,如果拒绝提供数据,将导致公司无法履行所承担的合同义务和法律义务。

5. 数据处理的方式

公司及其数据处理者/员工将遵从适用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规中规定的诚信、公平和透明的原则,通过计算机系统(和人工)处理个人数据,并采取洽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利益相关方的隐私和权利,确保与风险相适应的安全级别。采取特定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数据丢失、非法或不正确使用以及未经授权的访问。

6. 数据的保留

基于上述目的,个人数据将在合同关系持续存在期间进行处理,并且是实现上述目旳所必需的。之后,用于履行任何法律义务所必需的个人数据将根据适用法律要求以及适用的保存期限予以保留,包括民事法、税法和现行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数据将在签署文件后的10+1年内保留。

7. 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

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和法律规定。

8. 数据的通讯和传输

利益相关方的个人数据由公司内部专门指定的数据管理人员或数据处理负责人/处理人员进行处理。

个人数据将会由于履行公司合同关系而被传递给第三方,这些第三方被指定为数据处理的外部负责人,亦即作为独立的数据处理负责人,并且用于履行法定义务。

具体而言,相关方的个人数据将会被传输给:

  • 在会计、行政、法律、税务和金融方面为公司提供协助、咨询或合作的个人、公司或专业机构;
  • 受公司委托者和/或数据处理负责人/员工执行与履行合同相关的活动或部分活动;
  • 必须向其提供数据以履行法律义务的公共机构,以及有正当理由要求提供数据的任何权威机构,以及根据法律或法规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履行机构职能的公共行政部门。

 

一些接收数据的个体可能位于欧盟("EU")之外的国家。在某些情况下,根据欧洲委员会的决定这些国家被视为适当的第三国;在其他情况下,公司将根据公司与第三国数据接收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条款,确保为数据传输提供充分保障。这些文件的副本可在公司的注册办公地点获取。无论如何,公司都承诺根据适用法规提供足够级别的保护和保障,包括提供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

9. 利益相关方的权利

利益相关方可以就上述数据处理行使条例(第15-21条)规定的权利,包括:

  •             收到其个人数据的存在确认并访问其内容(访问权);
  •             更新、修改和/或更正其个人数据(更正权);
  •             要求删除或限制违法处理的数据,包括不必要保留的与数据收集或其他处理目的无关的数据(被遗忘权和限制权);
  •             反对数据处理(反对权);
  •             撤销已经提供的同意,不影响在撤销之前基于已提供的同意进行的处理的合法性;
  •             对违反个人数据保护法规的行为向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接收以电子格式提供的与其有关的数据副本,并要求将这些数据传输给另一个数据处理者(数据可携带性权)。

 

与行使上述权利相关的请求应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给公司: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dpo@versace.it 或通过普通邮件寄至以下地址:Società Gianni Versace S.r.l.,via Piazza Einaudi 4,20124 Milano(意大利)。

10. 隐私政策的更改

可能出台的新的行业法规以及可能提供的服务更新,有可能会导致需要更改相关方的个人数据处理方式。因此,本隐私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将通过供应商或顾问的联系信息及时通知相关方。

于2023年3月17日更新